東航墜機事件對企業安全生產的啟示
3月21日14時38分許,東方航空公司MU5735航班執行昆明-廣州任務時,在廣西梧州市上空失聯并墜毀。機上載有乘客123人、機組人員9人,造成了令人痛心的空難。
恰巧前些日子,聽梁文道道長的播客,他提到了海恩法則,這是一個關于飛行安全的法則,但其實在個人的健康管理,企業、組織的安全運營里也有啟示意義,特分享給大家!
海恩法則(hain’s law),是德國飛機渦輪機的發明者帕布斯·海恩提出的一個在航空界關于飛行安全的法則。
海恩法則指出: 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后,必然有29次輕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隱患。照海恩法則分析,當一件重大事故發生后,我們在處理事故本身的同時,還要及時對同類問題的“事故征兆”和“事故苗頭”進行排查處理,以此防止類似問題的重復發生,及時消除再次發生重大事故的隱患,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。
海恩法則強調兩點:一是事故的發生是量的積累的結果;二是再好的技術,再完美的規章,在實際操作層面,也無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質和責任心。
這個法則運用到百事德公司的安全生產經營中也是不無裨益的, 我們要善于發現一些微小的安全隱患, 從中抽絲剝繭, 發現其中隱含的一些漏洞和潛在風險, 通過平時的巡檢和督查, 將這些可以“燎原”的星星之火, 消除在萌芽狀態, 以實現100%的安全管控。